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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:关于评选吉林大学2023-2024学年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6-19 作者: 点击:

申报教师团队请在6月28日下午15:00前在“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”填报并导出申报书提交至教学办。

校教字〔2024〕61号

各教学单位:
    为表彰我校在实践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,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实践教学工作,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吉林大学2023-2024学年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评选工作。现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    一、推荐方式
    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每学年评选一次,各教学单位限推荐申报一个实践教学团队,学院和公共教学单位可分别申报。
    二、评选对象
    申报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的团队成员应承担相同课程代码的实验、实习课程或课程群。团队带头人师德高尚、学术造诣深厚。团队组建时间不少于三年,且团队构成稳定、老中青师资搭配合理、教育教学发展目标明确、整体实践教学水平高、学生评价优秀。
    三、评选条件
    1.实践教学团队成员须由我校在岗专任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组成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,立德树人,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实践教学全过程,实践育人成效显著。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。
    2.团队带头人应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岗专任教师,品德高尚,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,曾主持过校级及以上实践教学相关教改项目,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和投身教学一线,近三学年一直坚持承担本实践课程(课程群)的教学工作,学生评价优秀,三学年总工作量不少于48学时。
    3.积极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创新。团队能够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需要,及时更新实践教学内容,不断引入学科前沿及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实验项目,积极开发数字化实践教学资源,建立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的实践教学方法,引导学生研究性学习、创新性实验和合作学习,培养学生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在实践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、有效、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,教学效果好,团队成员近三学年每人年均承担本科实验、实习课程(课程群)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,团队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。
    4.积极参加实践教学研究。近三年内,以团队形式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实践教学改革相关项目至少1项,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实践教学相关成果奖至少1项。近五年内,团队成员公开发表实践教学相关论文不少于8篇,其中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。
    5.积极开展实践教学配套资源建设。近五年内,以团队形式编写校级及以上实践教学教材至少1部,或完成数字化实践教学资源建设项目至少1项。
    6.建立了有效的实践教学团队管理机制。通过对实践教学团队建设、实践教学效果评价、实践教学过程质量监控、团队成员实践教学考核方法等综合改革创新,建立起有效的团队建设与管理运行机制,为学校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。
    7.原则上获评过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的实践教学团队,三学年内不可重复申报。
    四、评选程序及报送材料
    1.各实践教学团队在“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”中,进入“吉林大学2023-2024学年‘实践教学团队奖’申报模块”填写申报书,经学院审核、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后,各学院在系统中提交一个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推荐团队。系统网址:https://oep.jlu.edu.cn,在校外需要通过vpn访问,网址:https://vpn.jlu.edu.cn,登录后在页面上点击“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”链接。
    2.学院可结合督学、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等因素,根据该学年团队承担的实践教学情况、教学水平、教学质量,教书育人以及教学贡献等情况,综合考核团队长期以来的实践教学投入,以及近三学年的教学贡献和工作业绩,对申报团队进行实践教学综合评价。
    3.各学院须于2024年7月8日16:00前,完成评审及推荐工作,并将《吉林大学2023-2024学年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申报书》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    4.学校将成立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评选专家组,根据学院推荐评选产生吉林大学2023-2024学年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。
    五、表彰及奖励
    1.学校公布获奖团队名单,给予业绩津贴奖励并发放奖励证书。
    2.“实践教学团队奖”可作为教师职务评定、教学荣誉表彰和海外研修等方面的重要依据。
    联系人:蔡印 0431-85166784


教 务 处

2024年6月19日